“7月底看到你们法院宣传人身安全保护令,我们就等着新规实施的这一天。我们这做公婆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也都能得到保护了,心安!”拿到西塞山区法院出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李老汉发出了激动的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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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自2022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西塞山区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2年3月 ,李老汉的儿子与媳妇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夫妻一吵架,媳妇陈某某就骂公婆教子不严,甚至还有一次在路边与李老汉的老伴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婆婆膝盖受伤。
4月10日凌晨 ,陈某某又因与丈夫闹离婚,到李老汉家里找公婆吵闹,李老汉的儿子拨打110报警才将陈某某劝离。
7月中旬 ,陈某某又因与丈夫情感矛盾,寻丈夫无果,跑到李老汉家里找人,赖在二老家里辱骂老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劝解无效,李老汉家人再次报警,民警将陈某某带离。
在西塞山区法院立案大厅导诉台领取该院特制的格式化《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后,李老汉按照表格内容逐一填选,并提交了早就准备好的病历、录音光盘等证据材料。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材料后迅速审查,并拨打被申请人陈某某电话在线询问,在核实案情后即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对陈某某进行了口头警告和训诫,并告知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自觉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当地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由相关单位进行跟踪回访,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得以切实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